婚姻查询是否侵略个人隐私,婚姻查询的内容和手法是否会侵略被查询目标的个人隐私是律师们提及最多的论题。
据查询内容首要依据当事人的需求决议,查询人员必要时会打打法令的“擦边球”,选用一些十分手法,但不会违法。
我国现行法令中对隐私权没有清晰界定,隐私权更多的是与名誉权互相联系。婚姻查询假如未侵略被查询者的法令权力,只需不向社会揭露,应是合法的。查询的内容是对方的社会关系、身体健康情况、校园体现,并未触及个人隐私,假如查询手法妥当,就不存在违法。
尽管法令上对婚姻查询并无清晰的法令规定,可是,这并非是说婚姻查询就没有一点法令问题。假如是凭借不合法的查询组织或人员,侵略了对方的隐私或造成了其他损伤,仍是需求承当必定法令责任的。这方面已经有了法令判例,所以仍是慎重为好。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查询忽然被曝光,一方无法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明悔改,这是婚外情的要害依据;
三是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依据;
四是两边交游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依据除书面依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相片、录音录像等,但这儿要提示各位当事人,此类依据必定要采纳合法的方法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依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