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涉及的证据种类不多,保存证据的难度正常情况下不会太大。但是,一旦涉及过错损害赔偿或财产转移等问题,收集和保存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要工作。收集和保存证据的工作因证据种类以及证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很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正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有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能够最终靠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这类证据跟第一类证据有相似之处:有据可查。但是,这类证据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很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当作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实际收入?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所有证据收集工作要自己完成。实践中自行收集取证的困难非常大,很多单位会以保密为由,不接待个人调查。此时,请莫轻易放弃,您还可申请法院调取对方收入情况。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申请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7日内提出。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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