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背调需求后,背调团队随即与提名人联络并取得背调授权书、完好简历、教育证书及以往作业经历证明人等信息,经查询,发现如下:
该公司总部HR未在体系中查询到提名人任何作业信息,且该HR标明其个人权限较大,可查询到一切XX轿车体系内职工信息,无遗失。若提名人任职于XX轿车XX制作工程院,体系亦有记载,但不知道提名人,不清楚提名人详细任职状况,亦不清楚提名人是否为第三方职工。随后背调团队与提名人再次联络,依据提名人供给的公司地址,与总部HR承认该地址归于XX轿车XX制作工程院。后续与XX制作工程院HR取得联络,HR承认提名人并非制作工程院职工,但不予泄漏更多信息。
鉴于任职信息呈现差异,通过对提名人简历所示的作业内容、项目名称查找相关岗位人员,查找到匹配度较高的已离任职工A先生和B先生。A先生表明该科室内无该提名人,且该提名人供给的上级证明人亦非该科室职工。B先生表明该部分无提名人,且提名人供给的项目信息实践亦无提名人参加,可承认提名人在2013.06-2015.09期间非该部分职工。
通过上述查询,因几位证明人均承认该提名人在2013.06-2015.09期间非XX轿车制作工程院职工,故背调团队承认提名人此段作业经历系假造,构成危险陈述,并提交至相应HR。HR与用人部分沟通了提名人假造作业经历的问题之后,决议撤销原先与提名人约好的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