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惊天动地的踹门之后,门把手掉在了地上。宾馆房间中的中年男人已经趁机穿好了裤子,愤怒地走出来,质问同样愤怒的妻子。争吵之中,妻子找出了藏在窗帘后几近赤裸的年轻女孩,揪住她波浪的长发,撕扯。女孩只披了一件羽绒服便匆匆逃往宾馆外的寒冬中,留下对于彼此的出现还未回过神来的原配夫妇。而这个女孩,就是这一个故事里的第三者。
在私人侦探的工作里,一场捉奸是一个婚姻调查案件最典型的结束。一切都被调查员手中的手机记录了下来,屏幕的右上角,有故事发生的准确地点和时间。但在戏剧性的结局之前,这些调查员们,也被民间称作“私家侦探”,往往是经历了短则几个小时,长则一、两个月的漫长等待。
落座于工作室楼下的一家咖啡馆时,戴着鸭舌帽的李军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习惯性地望向隔壁小巷,默记下停留车辆的车牌号,再扭头观察邻桌交谈的人群。
八年前,老家河北邯郸,当地报纸的一角,李军第一次登出了一条打着“私人调查”旗号的小广告,接到了自己的第一个案子。在目标与第三者所居住的楼道里安装了摄像头,他拍到了对方一起生活的照片,并以“鸡飞蛋打”的捉奸现场为结束。那也是他头一次尝到这份职业给他带来的“甜头”——不仅是当时看起来也算一笔“巨款”的一万五千元酬劳,还有胆战心惊后的成就感,“好像替人伸张正义一样”。
客户通过种种渠道找到李军的工作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们会谈好价格,签下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君子协定”。大部分情况,一线城市里,以一个月为期限,一个婚姻调查的案子价值8至10万。若碰到“疑难”的单子,或者目标是有着更复杂社会圈子的人,则“收费二、三十万也很正常”。或者,客户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按每天五千元的标准付费。这样的定价,是“考虑了成本和开销”的结果。接下来,哪怕面临着情绪崩溃的风险,委托人在一天结束时都会收到当天目标活动痕迹的种种证明,包括照片、视频和音频。而调查员的本领在这时便可发挥功效——顺利的话,几个小时他们就能拍到“关键”的照片,不过多数情况下,可能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甚至更久。
这些听上去颇为惊险的故事,在现实的操作之中并非一蹴而就。“其实我们99%的时间都是在等候,都是无效的。只有1%的时间去拍关键的照片和视频。”与被李军形容为“戏剧化”的侦探小说不同,这里的调查员们往往用最原始的方法来跟踪目标。两至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里,摩托车、汽车和步行的跟踪方式都会被考虑在内。若只有一个人来达成目标,则也要想尽办法完成“不跟丢”这个看似简单却往往十分困难的目标。“像北京的下班高峰期,你不得拉着目标的手啊?”
“其实你可以模拟一个目标,去尾随一下,这样你就可以体会出做这一行的惊险和刺激,而且体验出来你有没有那把刷子,适不适合干这个。”
确实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尝试跟踪任何一个人,但你很快会发现,这是一个极需体力支撑的工作,同时,一个忽然出现的街口拐角或是一个拥挤的火车站,就足以让你再也找不到目标的身影。判断力在某些时刻成了工作时的关键,比如目标下班走出公司大门的一刻,要选择何种交通工具跟上去;拍到目标出轨的画面,是当下立即发送给客户,还是为了接下来的取证暂时隐瞒......旧时替曾经供职的公司寻找债务人而“蹲坑守候”的经验,使得李军“感觉自己是有天赋的”,并在这个通常通过师徒形式传授经验的行业里“自学成才”。成立工作室后,为了给自己的团队培养调查员,他开始成为师父。
“上午是厨子,下午就是个侦探”的说法从侧面反映了这个行业并不是特别需要太高的门槛。在调查员成为调查员之前,很少有人真正学习过相关专业。这在李军看来并不重要。另一套规则在他的圈子中起作用,譬如“撒谎是不可原谅的”,“忠厚老实最重要”,或者,“哪怕是警察学校毕业的,也未必适合这个工作”。
也并非一开始,李军就拥有这样的判断和准则。他吃过亏——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黑名单”中,包括来了之后才发现不靠谱的“外面的人”,以及客户、目标“两头吃”,或者故意提供假证据让客户继续付钱跟踪下去的“垃圾同行”。在这个流动性并不十分强的“小圈子”里,很多人甚至撑不过几个月。
也许是因为法律的缺席,道德的约束才起到了近乎决定性的作用,且有时是唯一的作用。譬如在李军看来,他的工作是“体恤弱者,寻回正义”。即使承接“拆散”的案子,也要“站在道德的立场”。“在我们的观念之中,没有合法关系的情人关系,我感觉都是不道德的。”因此他拒绝要求拆散合法夫妻的第三者客户,但不拒绝拆散丈夫和第三者的妻子。不过也有一些案例他选择站在了“钱的立场”——那是对方愿意支付30万元挽回情人,他没有拒绝,“因为给钱给的多”。
如同用一个别名行走江湖,做私人调查的工作室也无法以“私人侦探”的名义注册公司,像李军的工作室,就是以“商务咨询”和“经济信息咨询”的名义取得了营业执照。即使目前侦探公司被允许注册商标,也并非等同于它获得了合法地位。在中国,“私人侦探”,也就是“民间(非官方)从事普通案件调查的机构和个人”,在法律上处于名副其实的灰色地带——既没有法律确认其为合法,也没有法律确认其为非法。
在我国,有迹可循的私人侦探业务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很快,1993年7月,公安部就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出台了《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其中提到,“这些民间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均无法律依据,所经营的各类业务已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分工管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些手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了国家执法部门的部分权力,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接下来,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了禁止性规定。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这不属于人们一般认同的法律,但它“具有一定的法律上的约束力”,且并未被废止。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具有调查权的只包括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办理案件中的律师。因此有说法认为,私人侦探的存在,能减轻公检法机关的压力,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譬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有明确规定的)。
需求却是一直存在的,且有更大的趋势,它侧面反映于私人调查行业的从业人数。据李军估计,全国从事私人侦探的人数有几千至上万人。这这中间还包括团队,以及以个人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私人调查的“游击队”。但他可能低估了这个行业的从业人数——期刊《检察风云》在2011年发表的文章里,保守估计国内私人侦探所数量已达到37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而从更大范围来看,例如《公安研究》期刊中就提到,截止至2003年10月,全国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除咨询和调查公司以外还包括猎头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已有近2、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但这一些数据都只是各方猜测。
如何解释这样的需求?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似乎成为某种隐形的导火索。在人们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离婚诉讼时,事务所也不排除会求助私人侦探来帮忙取证的可能。这其中并不包括,但实际上存在的,有很多出现第三者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希望能够通过私人调查的方式挽回自己的婚姻。而用李军的话来解释,则是“跟着社会经济发展慢慢的变快,道德反而堕落了”。
对私人侦探有需求的人,大多只能凭借自己的判断进行挑选。若不是口碑传播,则只能试图辨别搜索引擎提供的五花八门的信息。虽然并没有可靠的数据来源,但根据李军的经验,这些潜在的客户大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他们最大的共性,是拥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且处于四十多岁的年龄段中。另外,在李军刚开始入行时,女委托人多一些,但2014年之后,客户的性别上几乎是“一半对一半”。
从理论上来讲,私家侦探的调查手段是其有可能触犯法律的关键领域。一些手段可以规避违法的风险。比如在婚姻调查任务中,他们通常让当事人在妻子或丈夫的车里安装GPS定位,也尽可能公共场合拍照取证。据李军介绍,刑事案件、公检法的人员,他们“不会碰”。至于商业间谍行为,则是“完全违法”的,但”风险和利润成正比”。碰上露馅的情况,或具备反侦察能力的目标,那么面临的结果,有时是车窗被砸,有时则需要暂时跑路。根据过往的新闻报道案例,若私人侦探在获取信息时采用了非法手段或暴露了自己,严重的结果是被判刑,甚至死于非命。
“一般人想欺负我们或者跟我们作对,他要考虑考虑我们有没有能力反击他。我这样跟你说吧,一般没有一点人愿意去得罪一个天天在阴暗处观察你的人。是不是啊。”说着,他笑了。
黑丁, 王丽英, & 范静. (2011). 中国私人侦探违法犯罪现状. 检察风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