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警,他收到了一名自称“私人侦探”的人发来的彩信,内容是一张自己与一名女子赤身裸体躺在宾馆床上的照片。
张先生向警方透露,对方在与他的交流中表示,如果不给钱,就把相关材料和张先生的个人隐私信息发到网上去。他虽然明知这张照片是假的,但害怕这种照片给我们自己所带来负面影响,还是给对方转账6万余元,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妥,才报了警。
经讯问,嫌疑犯杨某交代,他发送给被害者的照片是合成的,自己通过广撒网的方式实施犯罪。
杨某还供述称,由于合成照片都是批量生产,用的“底稿”都是同一张“艳照”,所以杨某是利用被害人的恐惧心理做出“广撒网”的侥幸行为。
办案民警说,以杨某为代表的此类犯罪团伙,无法得知被害人是不是真的收到了他们发出的短信或者照片,也没有将照片发到网上或者发给受害者亲属。另外,由于照片是伪造的、虚假的,就算被发布到网上或者发给亲属,也不会坐实受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反而会暴露犯罪分子的信息。
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久前,市民陈先生也收到一封的敲诈信,同时附带了陈先生与一名女子所谓的不雅视频。陈先生知道这是一段合成视频,但碍于面子一时不知道怎么来处理,不过终究是选择报警。
虚假合成照片、视频敲诈勒索是指利用互联网、企业网等网站,截取被害人头像或脸部照片,将截取的照片通过虚假合成的方式,放置在一张“艳照”中,同时在网上获取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广撒网”的方式(发送彩信、邮寄照片等),以被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要挟,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俗称“P图敲诈”或“换头敲诈”。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敲诈勒索,应及时报警。同时保留照片、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出详细的调查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