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对营商环境都有哪些关注和诉求?前不久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的人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关于涉企检查的意见比较集中,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记者在采访调研中遇到过企业的类似反映。比如有非公有制企业表示,他们在经营中遭遇到了“车轮战”式的登门检查,有时一个部门的检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的检查又来了。这其中的症结就在于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监管碎片化等问题。对监管部门来说,相关的涉企检查可能仅仅是一次正常的例行执法,但若换位思考,即使每一个监管部门只登门了一次,迎检的企业也不得不在不同部门之间疲于应付。
“规范涉非公有制企业行政检查”,这是明确写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无论是从监管角度,还是从服务角度,行政机关与非公有制企业都必然要常打交道。然而,一些地方没有统筹好安排、把握好尺度,导致过多过滥的涉企检查增加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和烦扰,让企业没办法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反而影响了营商环境。有个别地方还存在不规范检查,甚至有的突破法治底线,把涉企检查异化为逐利执法、吃拿卡要等手段,这样一些问题必须加以及时整治和规范。
行政执法中的“烦企扰民”问题怎么破?当前,慢慢的变多地方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无事不扰”。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其中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综合监管改革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旨在以改革为企业减负、为执法增效。浙江全方面实行“综合查一次”,统筹各执法部门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尽可能减少对经营主体的不必要“打扰”,已成为不少地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识。
“无事不扰”应成为涉企检查的常态。“无事不扰”首先是本分,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行政执法既不失位、也不越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做好必要的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和不足是法治的要求,减去不必要的打扰和过度的干预,同样也是法治的要求,两者兼顾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无事不扰”更是担当,不打扰、少打扰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往往需要动真碰硬的改革,要勇于突破一些利益固化的藩篱,让政府部门把所谓的“麻烦”留给自己,把真正的方便留给广大经营主体。
“无事不扰”不是做“甩手掌柜”,更不是简单地跟非公有制企业保持距离。当前许多地方不仅在监管执法上“无事不扰”,更进一步提出在服务企业上“有求必应”。做好了“无事不扰”,才能够“有求必应”。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在“无事不扰”的基础上,把握好分寸和边界,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扎扎实实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现实困难,而这正是进一步考验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地方。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