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上一年4月14日,顾客吴先生向石狮工商局投诉称,其在处理购车按揭时,被车行收取2000元的“金融查询费”。而继“金融查询费”后,又有车行换了个名字,向顾客陈先生收取“按揭处理手续费”3000元。
【解析】根据《我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运营的告诉》(银监发〔2012〕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当借款事务及其他服务中发生的尽职查询、押品评价等相关本钱,不得将运营本钱以费用方法转嫁给客户”,“不得借发放借款或以其他方法供给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承受不合理中间事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也就是说,所谓的“金融查询费”或“按揭处理手续费”不应当存在,也不应由顾客终究承当。
【警示】石狮工商局表明,车行巧设名字向顾客收取“金融查询费”或“按揭处理手续费”等行为,都归于侵略顾客的合法权益。消费的人在处理购车按揭时,如对商家所列收费项目存在贰言,能要求商家供给收费的相关法令、法规根据及收费规范。针对商家乱收费行为,顾客有权回绝付款,也可拨打12315投诉。(记者郑秋玉通讯员黄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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