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就業咨詢中介公司在交际途径树立賬號,發送相關推文及評論,以“國企、央企作业內推”“落戶安顿”“高端就業”等噱頭,暗示求職者能以非正規途径解決就業落戶問題。圖為中介賬號及主頁截圖。
“幫你解決作业、落戶問題,企業不同、福利待遇不同,費用90萬-120萬元不等。”
正值“金三銀四”春招季,在一些交际途径上,不少求職者發帖求職、沟通信息、共享經驗。但在這些帖子下方的評論區,卻經常有许多刷屏的留言,“私我走央企內部途径”“落戶名額看這裡”,留言者一般是一些打著“央企國企作业安顿”“落戶職業顧問”旗號的個人或公司,向求職者暗示能夠以非正常途径解決作业落戶問題。
這些所謂“付費內推”是怎么操作的?其间隱藏哪些貓膩?“一對一求職輔導”有哪些圈套?
記者以應屆畢業生身份聯系了幾家求職中介公司。在他們供给的计划中,“中介”仅仅“外包裝”,內裡是明碼標價的“就業、落戶名額”——費用一般要幾十萬元,有些乃至高達上百萬元。
大部分公司拒絕在線上溝通中泄漏就業崗位、合同內容等信息,一般要求求職者供给個人簡歷並線下約談。
3月中旬,經與一名自稱“北京某人力資源办理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聯系,記者來到該公司位於北京市某寫字樓內的辦公地點。辦公區不到20平方米,有五六名員工。
在會議室面談時,銷售人員遞來的宣傳冊上公司名稱卻變成了“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們有多個公司都在做‘就業咨詢’,做教培服務的是教育公司,做人力資源服務的是人力公司。”該公司負責人李某解釋。
經了解,上述兩家公司的經營范圍除教育咨詢外,還触及勞務差遣、電子產品銷售、保潔綠化、文藝創作、五金產品銷售等領域。
談及怎么解決在京就業落戶問題時,對方給出了兩種操作计划:一種是解決就業加落戶,根據求職者布景组织進有落戶指標的國企,一年半落戶﹔另一種僅解決落戶,不必實際參加作业,企業根本不行自選,“你每個月給這家公司轉一筆錢,他們扣完社保再以工資的方式返還給你,不需求作业,下落戶指標會比較快”。
對方給出的服務報價在90萬-120萬元不等,分階段打款。首付50%定金作為“打點費”,后期在不同階段按份额付費,最終以進入單位成功落戶為准付尾款。假如最终“沒辦成”,會全額退款,但求職方因個人原因半途放棄,則不予退款。
李某自稱與多家央企二三級子公司的董事長“非常熟悉”,能“直批內推,把網申和筆試都免了”,且“面試保過”。至於民營企業,則能够走人才引進途径,在問及人才引進要不要特别才干和杰出貢獻時,李某自傲地表明:“我們把你一包裝,你便是這個企業的杰出貢獻者。”
李某還稱能幫助求職者進入事業單位,並供给了從人社部官網復制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看到記者對某單位感“興趣”,李某大手一揮,表明“能组织”,但稱在網申報名和筆試環節得“靠自己尽力”,“頂多能在筆試環節要來30%的考試題庫,不過面試能够保証通過,體檢若有問題也能够想辦法解決”。
4月上旬,當詢問該公司銷售人員相關情況,對方仍表明“能组织”。當被指出招聘報名已結束時,對方稍作缄默沉静后表明:“要再跟公司確認、溝通一下這個事。”又補充說,假如該單位之后有補錄,能够保証组织進去。
對於求職流程中的細節,不同銷售人員的說法不盡相同、前后矛盾。前面稱網申筆試“靠自己”,后边又稱網申“保過”﹔前面稱筆試僅能供给30%題庫,后边又稱能拿到70%,“我們就給你往前5名裡去操作”,前面稱事業單位组织成功的整體概率為50%,后边又改了說法。
雖然聲稱對合同及客戶信息全程保密,但在線下沟通過程中,對方不僅在手機上展现了之前客戶的詳細簡歷,還展现了指導求職者怎么升職加薪的谈天記錄。
“這是一個積德積福的好事情,我讓你得到一個好的作业,你今后必定會記得我的。”李某說。在和求職中介的沟通中,這樣的“話術”不時出現。
4月3日,教育部發文提示畢業生,務必进步防备意識,防止落入招聘圈套。其间榜首條提示便是要警觉“付費內推”。“付費內推”指某些機構向求職者承諾供给高薪行業就業崗位,但須繳納相關服務費用。“付費內推”涉嫌不正當競爭和欺詐,相關求職者難以主張本身權益。
2023年下半年,在上海尋求市場營銷崗位作业的劉睿娜,由於已經離開職場一年多,感覺自己急需求職指導。在朋友的推薦下,她找到了一家號稱能“全流程解決找作业難題”的求職中介公司。
前期溝通中,該公司的銷售告訴劉睿娜,隻需求繳納498元的“會員費”,即能獲得長達半年的求職陪同服務,其间包含結合個情面況的“面試技巧課”“簡歷修正課”,以及與多家协作企業的“精准職位推送”。通過該公司的途径成功簽訂勞動合同后,她需求再次付費,費用依照作业首月稅前工資的75%計算,“這裡的‘工資’不僅包含根本工資,還有獎金、提成等。”
“銷售讓我定心,還展现了许多成功事例,說他們有許多闻名企業的‘內部途径’,能夠加速我的入職流程。”劉睿娜繳費后,該公司負責求職指導的“導師”與她取得了聯系,在了解根本情況后,向她索要了電子版簡歷,稱會進行詳細的“一對一修正”。
“導師”還向她承諾,不必自己投簡歷,“我們替你修正后的簡歷會直達合適的企業招聘人員,等著去公司面試即可。”
幾天后,劉睿娜收到了修正后的簡歷,卻令她大失人望,這份簡歷“仅仅套用了他們公司的模板,調整了格局”,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修正。
“或許是此前的簡歷已經很完美了。”抱著這樣的主意,劉睿娜依然積極地與“導師”溝通。
在購買服務后的开始兩周,公司確實為她推薦了幾個職位,“許多崗位與我自己的才能並不匹配,有的公司我花了许多精力去筆試面試,卻被奉告因沒有相關作业經歷無法被錄取,之前‘導師’分明說了這個職位可接受沒有作业經驗的。”
幾次失敗后,劉睿娜期望“導師”能推薦更靠譜的職位,對方卻變得冷淡起來,最终爽性不回復音讯了。
2023年11月,在花費數萬元購買了某公司的“一對一求職輔導”服務后,陶樂的“導師”並沒有依照廣告宣傳中說的那樣,為他定时推薦法令行業高薪崗位,而是每天在朋友圈轉發各大公司的招聘簡章,“其實全都是招聘App上的公開信息”。
當初該公司銷售人員承諾“內部推薦通道”“簡歷直達人事”,在陶樂看來,“還沒有我自己去招聘App上直接和人事聊來得快”。
現在,劉睿娜和陶樂都已找到作业。對於之前那些公司的“一對一求職輔導”,他們申請退款,“畢竟和當初承諾的彻底纷歧樣,不能花‘委屈錢’。”劉睿娜說。這兩家公司以“合同已实行”為由,沒有赞同她們的退款要求。
本年2月初,北京市海澱區公民法院发布了一同触及求職者的詐騙案子。該案中,被告人王某以幫翟某的兒子找正式編制作业為由,虛構需求送禮、交押金等事由,屡次騙取翟某錢款共計33.8萬元。王某收取錢款后將資金用於償還個人欠款及日常開銷。在翟某撤销托付、要求王某退款時,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脫。翟某意識到自己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及辯護人對违法事實和証據不持異議,但辯稱應當扣除所騙取錢款顶用於送禮的部分金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不合法佔有為意图,騙取别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及辯護人聲稱用於送禮的部分費用並無証據,故不予採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罰金10萬元,並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贓款33.8萬元,發還翟某。
法官表明,實踐中,有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想為孩子謀求穩定作业的心思,以收取“打點費”“介紹費”等方式騙取錢財,並在溝通過程中不斷釋放“能够辦”“简单辦”“抓緊辦”的信號,在收取錢款后又以各種理由延迟不辦,有些乃至直接失聯。法官提示,求職者在找作业時必定要擦亮雙眼,莫被“捷徑”遮盖雙眼。
教育部提示,在求職中,不要輕信無任何要求且薪資待遇異常高的招聘信息,畢竟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的往往是圈套。教育部建議运用正規求職途径,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途径、國聘途径、高校就業網站等官方網站,或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招聘活動獲取求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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