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快速推进体育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提高服务全民健身能力,年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启动了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三家测评合作机构开展第一批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市场反馈。为推动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的持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是以提高健身教练从业者专业素质为目标,培养一支掌握运动相关解剖学、生理学、营养学知识,具备运动技术指导、进行体适能测试与评估、制订及实施运动计划的能力,能够指导大众科学、安全健身,提高健康及体适能水平的全民健身专业化人才队伍,满足健身行业用人需求。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质量为重和社会效益第一为导向,为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中心负责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管理;培训测评合作机构负责遴选培训机构开展项目下 的培训工作,对培训机构做监督、管理,组织并实施测评,接受中心的技术指导与监督。
经过前期遴选及公示,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等3家第一批试点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等8家第二批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相关工作,并将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公示,监督和指导遴选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11家培训测评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目前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围绕健身教练职业能力设置了相应的培训和测评内容,制定了《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大纲》、《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考核实施细则》。详见《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手册》(下载地址:)。
参加培训并测评合格的教练,一般应当具备运动技术指导、进行体适能测试与评估、制订及实施运动计划的能力,能够指导大众科学、安全健身,提高健康及体适能水平。本项目下各级别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如下:
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为健康的个体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常见器械(固定器械、杠铃、哑铃)的熟练使用;能够初步完成健康体适能测试与评估,并按照每个客户的健康与体适能水平以及运动目标制订个性化的运动计划,指导、监督客户完成运动计划。
在履行初级职责的基础上,可以有效的进行健康相关的运动测试执行、分析评估和更全面的运动技术指导;常见器械(固定器械、杠铃、哑铃)及多样化器械(弹力带、泡沫轴、悬吊带、绳索等)的熟练使用;按照每个客户的健康与体适能水平以及运动目标制订个性化的、周期性的运动计划,指导、监督客户安全、有效地完成运动计划,必要时调整运动计划。
在履行中级职责的基础上,进行竞技体适能训练的动作运动技术指导,包括爆发力、灵敏性、速度、平衡性训练的动作技术;以及动态伸展练习的动作技术;多样化器械的熟练使用;利用运动、放松手段进行运动损伤预防、体态纠正、功能障碍改善、动作模式的重新建立、运动控制的增强;能够为青少年、特殊时期的女性以及老年人制订运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掌握常见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处理方法。
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社会在职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和退役运动员,健身爱好者等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职业能力培训。
学员可通过培训测评机构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培训,并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管理平台”()进行测评报名。
初级培训的测评费用为500元/人(包含理论知识150元/人,专业技能350元/人),中级、高级培训的测评费为600元/人(包含理论知识150元/人,专业技能450元/人)。
测评不合格的学员(含单项成绩不合格),缴纳相应级别和科目的测评费,即可再次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测评。
学员参加培训后进行测评,测评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两项成绩合格者,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职鉴指导中心颁发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健身教练),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管理平台”()查询。(该证书为技能培训证书,不属于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范畴。)
(一)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应保证培训测评安全,做好培训测评组织实施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做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学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培训和测评需签署健康情况承诺书,确认没有不适合参加本次培训测评或可能会引起意外发生的疾病。
(三)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五有一网格”要求,安全有序开展培训测评工作。
(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应监督和指导培训机构保证教学质量,在中心“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师资库”中选聘培训教师,按照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大纲组织并且开展培训;并对遴选的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本项目培训质量。
(五)培训测评合作机构应保证测评质量,在中心“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考评员库”中选聘考评员,按照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考核实施细则开展测评,并加强对于聘用考评员的管理。
其他有意向成为培训测评合作机构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按照《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第二批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作机构的通知》(体人力字〔2021〕174号)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并结合项目发展需求另行组织评审,已开展的省份不再接受申报。
月9日注:有关更多信息将在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官网:中国体育人才网发布,网址:,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