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田女士于2004年与柳某爱情,不久,田搬至柳某的爸爸妈妈家和柳某同居。因二人爱情不好,2006年11月,柳某提分手,田赞同,可是要柳某向其付出5万元芳华损失费,田女士的要求遭到回绝。
之后,田女士屡次找柳某索要,柳某每次回绝换来的都是一顿拳脚。因惧怕田女士,柳某躲到广州打工。找不到柳某,田女士一怒之下竟将柳某爸爸妈妈赶出门外。年近70岁的老两口被逼露宿街头一年多。本年4月,柳父将田女士告上法庭。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以为,田为了索要所谓的芳华损失费,侵占柳某爸爸妈妈的房子,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当悉数民事责任,故判定田立即从房中搬出。
老两口拿到了判定后,却告知法官,不敢请求履行,原因是惧怕田女士的拳脚,法官表态法院会担任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