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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 培养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全国政协委员和派提案建言教育事业发展(二)

发布时间: 2024-09-20 18:37:42 | 作者: 婚姻挽救|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地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随各项措施逐渐推进,出现了部分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的情况。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对“双减”改革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结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22数据库,分析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师在校上班时间延长,工作职责增加,工作与生活失衡,大量中小学教师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教师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非教学工作负担重,身心健康受一定的影响。教师的超负荷工作量大致上可以分为教学性工作量与非教学性工作量。三是随着学校功能扩展与教师岗位工作职责的增加,教师评价制度未同步更新,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完善没有及时跟进,在评价内容、指标、程序等多方面存在滞后问题。

  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教师减负工作推进会,开展针对教师减负的系列研究。加大政策支持,构建全方位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教师减负有据可依、有理可循。狠抓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教师减负工作监测评估制度、教师减负指导工作督导标准。强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发挥好“上传下达”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源头治理,允许各地根据实情加大教育预算,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师权益和地位待遇。完善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晋升体系。深入推动“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编制补充机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

  二、鼓励校际间经验分享和资源共享。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各校分享在教师减负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效,探讨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师减负工作机制。推行“资源有限,有效共享”理念,创建“教师云教研共同体”,借助教育信息化技术,统筹建设教师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和校际间网络交流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薄弱学校,实现便捷共享。探索强弱校合作模式,让“强校支援弱校,大校支援小校”成为可能。

  三、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积极探索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双减假”等制度,推动教师减负持续向纵深发展。精简各类流于形式的会议、非必要的评比检查、学校活动,以及无实质意义的考核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提质增效。及时摸排掌握教师心理动态,了解教师需求,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做好疏导减压工作。

  四、引进社会力量、实现家校“双循环”。适时适当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减轻教师负担。建立并推广更为规范的家校互动平台,使教师与家长能够及时沟通交流,跟进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强化正确舆论导向,树立、宣传正面教师形象,提高教师职业魅力,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教师,进而达到对教师心理层面的减负作用。

  案由: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今后要继续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这是我们向更高质量基础教育迈进的必然选择。

  经调研,当前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家长对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参与度不高,尽管对学校有较高期待,但当遇上问题时选择“求助学校”的比例较低;二是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配备不足,缺乏专职岗位,部分教师的专业性不高;三是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缺乏评估指标和工作抓手。

  建议:一、加强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建立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纳入全员导师制师资培训范畴。一是对师资的培养目标、方式、机制等作出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组建一线教师团队,通过研究课、公开课、专题课等形式,整合优质工作资源,实现示范引领和校际联动。三是建立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机制。如,新手教师培训重点是家庭教育政策宣教和家校沟通技巧,以提高教育指导重要性认识;资深教师应注重提升家庭教育课程研发能力,鼓励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室,开展课题调研、课程设计、个案辅导等。

  二、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保障配套政策。一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指标,鼓励教师热情参加指导服务。修订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校共育作为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之一。二是建立高校-中小学校衔接的家庭教育师资培养共同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双导师制等举措,实现教师培养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联合。依托高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开展试点,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实习基地、开办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研修班、探索定向家庭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建立家庭教育类优秀人才引进机制等。三是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支持学校开展专业培训、个案咨询、家校共育等,鼓励学校挖掘校外教育资源,尤其是建立与专业机构的转介机制,以应对部分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需要。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认证,挖掘整合家长人才资源,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督导,积累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育的经验和模式。一是建议由政府授权,指定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构,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统一培训,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二是以学校为单位组建家庭教育资源库,整合家长群体中的教育、心理、医疗、法律等各领域人才资源,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人力支持。三是委托第三方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评估标准和评估督导。评估标准应包括:家庭教育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机制、家庭教育课程和家长学校、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满意度评价等,以评估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提升。

  案由:青少年心理健康已成为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全社会的正视与干预。教育部连续三年的工作要点中都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增强师资力量是基础,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仅仅可以对其他老师和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且能更好地关注学生们的成长过程,尽早发现并治疗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增强家校共育呵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合力。

  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但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仍面临专职教师“不好找”“找不到”、兼职化严重、专业化水平低、工作量难以核算、职称评定难等问题。

  建议:一、确保各中小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事业编制。严格依照国家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给予其教师事业编制,按规定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二、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力度。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专业培训,有条件时组织其他教师也参加专业的心理咨询培训,让学校心理咨询、教育工作更加规范。

  三、完善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考核体系和职称评定制度。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师的教学工作及其教学效果、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辅导室实践效果等,皆纳入考核和职称评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依照国家要求,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

  四、加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才供给。鼓励开设心理学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引导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格证书,提高心理学人才教育培训数量和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李剑萍:支持优质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置职教“双师型”博士培养层次

  案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主体地位的教育类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工程。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出台《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将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了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体系总体布局。当前,重点建设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国家队”,支持优质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率先开展博士层次职教师资培养成为当务之急。

  一、职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完善。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具有典型的职业性、技术性、实用性和适应性特征,已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不仅包括中职、高职和本科层次,还应有硕士以及博士层次。当前,普通教育已建立从本科到博士的完整学历教育体系,而职业教育学历体系由中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和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四个层级构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了职业教育领域学历教育的“天花板”。

  二、“本硕博”一体化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尚未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培养有特殊的知识体系、技术能力培养要求,要求“专业性、职业性和师范性”三性融合、“校企校”三元协同,培养层次应当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目前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作为职教师资培养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均以培养本科和硕士层次师资为主,未能形成“本硕博”完整的职教师资培养学位体系。

  三、职教师资供给端与需求端面临结构性失衡。目前,职教师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2021年全国职业学校专任教师129万人,博士学位“双师型”职教教师比例不到3%。目前全国拥有教育博士点高校30余所,主要面向基础教育。相当数量的工科院校也培养博士,但参与职教“双师型”博士培养意愿不高,难以适应职业院校需求。

  经过40余年发展,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不停地改进革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稳步提升。一些优质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已达博士层次职教师资培养门槛,且均已列入省(直辖市)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筑设计企业,具备单独设置职教“双师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并开展试点培养的基本条件。

  建议:一、增设教育博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类别,为建立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博士层次“双师型”职教师资教育博士点和授权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单列教育博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录取计划,首创我国博士层次“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之路。

  二、探索“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理工科大学”联合培养模式,充分的发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作用,实施联合培养教育博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工作。由前者承担职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培养,由后者开展专业理论与能力培养,形成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与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一对一或一对二联合培养博士层次职教“双师型”师资的模式。

  案由:精准实施教育帮扶,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支教跟岗,是实现教育均衡、教育公平、通过教育振兴实现乡村振兴的利国利民之策。“精准实施教育帮扶”贵在精准、重在持久、要在扎实实施,因而一定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的完成教育帮扶。目前教育帮扶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够,往往将支教等同于顶岗,一个萝卜一个坑,不能发挥教育发达地区支教老师的专业优势。二是一些教育发达地区学校对支教政策认识不够,不愿将本地名优特级教师贡献出来派出支教,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三是对已经派出的名优特级教师支持力度不够,配套政策、经费落实不到位,限制过多;支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不能从根本上发挥名优特级教师的优势。四是对做得出色的名优特级教师的事迹宣传有限,起不到号召和示范作用。

  建议:一、加大名优特级教师支教力度,确保每一位名教师都有支教经历,在带动并促进乡村教育改革、观念更新、乡村教师教学及研究水平提升、家长教育观念革新等方面,贡献智慧和可持续发展力量。

  二、确保名优特级教师支教配套政策保障,经费上支持、政策上倾斜、岗位有保证、福利有保障,全方面加大力度,促进名优特级教师在基础学术研究引领上顺利进行。

  三、充分挖掘名优特级教师的专业优势,借助自身学术影响力,整合各类资源,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模式,对当地教师进行专业的学术引领,提升当地教师的业务能力,激发教育活力。

  四、鼓励带动当地教师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让一线教师在课程开发同成长,并最终造福当地学子,提升教育质量。

  五、以支教教师所在地校为基础,建立两地两校教育联谊“手拉手”模式,为双方领导及业务骨干、师生代表的互访互助搭建桥梁,促进教育深入发展。

  六、打造以名优特级教师为核心的教育共同体,统筹当地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办学,完善教育生态。

  七、加大对名优特级教师支教生活及事迹的宣传力度,号召更多名优特级教师走向乡村,为振兴乡村教育贡献最大智慧和力量。

  案由:教师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我国未来的战略方向。2021年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为专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师为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虽然与之前相比有所提高,但与世界教育发达国家相比任旧存在一定差距。

  当前,应从系统层面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我国1580多万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我国新时代教育发展,实现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建议:一、系统性地优化教师培养院校的结构。目前我国教师培养虽已经基本实现了高等教育化,但教师培养层次还较低,主要以本科与专科层次为主。同时,培养院校较为薄弱,目前主要以地方综合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为主(两者培养的师范生毕业数量占比分别为20%与40%),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培养的体系尚未成熟。一方面,应加强对地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支持全国具有硕士学位招生点的技术师范类大学尽快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另一方面,应加强完善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机制,制定各种专项师范生倾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培养,尤其是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进一步充实师范生培养的力量。

  二、全面提升教师培养的学历层次。一是扩大国家层面的公费师范生的培养规模与培养层次,提高地方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如探索建立“4+1”或“4+2”教育专业本硕贯通培养体制。即:本科4年中学生学习学科基础知识;在硕士阶段1年或2年中,进入教育学院或师范学院。二是逐步扩大全国教育硕士招生规模,逐年增加师范专业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人数,给有资质培养教育硕士的单位更多政策扶持,增加教育硕士培养经费,尤其是职业教育硕士的培养经费,为教育硕士发展提供保障,吸引更多高水平综合大学以及高水平工科大学培养高质量教师。

  三、完善存量教师学历提升的相关制度。据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初中教师本科学历占比为85.47%,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占比为68.42%,专科学历占比为28.12%,仍有一部分教师学历未能达到相应的标准。一是推进各地师范院校和高水平综合大学合作开展在职教师学历提升项目,为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创造条件,重点为幼儿园和职业学校在职老师提供学历提升机会。二是出台在职进修相关保障政策,保障教师在职提升学历的权益,创新师范生顶岗实习与交流置换制度,协师工学矛盾。三是完善在职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政策,激励在岗教师提升学历水平,为现有相关院校在校的培养层次“不达标”的老师提供过渡措施,通过引导、分流等方式,帮助教师提升学历层次或实现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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