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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法治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活动要在法律框架下执行,像签署买卖合同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公司的组织机构具体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定期会议应当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另外的董事主持。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允许超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另外的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可以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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