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7.14万元,且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86.3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同公司将持有的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30,000万元价格出售给香港金名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香港金名有限公司、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意向或正式协议。
为加快推进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的投产进程,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金时新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时新能的注册资本由3,240万元增加至4,573.33万元,公司持股票比例为78.75%。金时新能已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本次增资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投资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与千页科技及其股东曾小川、云石鸿瑞、成都勃昂、成都储昶签署《增资及股转协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938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的形式取得千页科技43.04%的股权;此外,公司与云石鸿瑞、成都勃昂、成都储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将受托行使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22.4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控制千页科技65.51%的表决权,千页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4年1月初,千页科技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派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公司按《增资及股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交易方支付了部分转让价款及增资款,共计3,9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4月上旬,千页科技已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净资产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编号:苏公W[2024]A131号)。千页科技2023年扣非后纯利润是788.64万元,按照《增资及股转协议》的相关约定,千页科技的最终投前估值为2023年净利润数×静态市盈率15倍,即11,829.53万元,鉴于其最终投前估值低于12,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及认购价款均应做相应调整,即本次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总金额为7,825.23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根据《增资及股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交易方支付了剩余的转让价款及增资款,共计3,856.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3月初,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与成都小储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金时恒鼎科技有限公司。金时恒鼎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800万元,持有金时恒鼎90%股权;成都小储出资200万元,持有金时恒鼎1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98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详细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2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回购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回购计划),并将适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0.5万股(含),不超过121万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第二期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工程建设已全部竣工,于2024年3月通过竣工联合验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对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基建工程按实际开始使用和完工验收孰早确认预定可使用状态日,结转固定资产”的具体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2024年3月将湖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从“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由于湖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还没完成竣工决算,本次按暂估决算金额转固,转固后增加固定资产41,893.74万元,减少在建工程42,418.53万元,结转递延收益(取得的与湖南生产基地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524.79万元。已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221.99万元同时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转固后,将从2024年4月起计提折旧,每年将增加折旧费用1,189.85万元,其中本年增加旧费用892.39万元。待工程最终竣工决算后前述固定资产金额有极大几率会出现调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李海坚、李文秀、蒋孝文、郑春燕、马腾、方勇。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赞同公司对外出租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的250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时印务15,388.2平方米的自有标准厂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出席会议监事推举监事杜泽平先生主持会议,其中,监事江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全体监事同意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赞同公司将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的250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15,388.2平方米的自有标准厂房出租给成都众合创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众合”)使用。
公司与成都众合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房屋: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508号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5,388.2平方米(以测绘报告面积为准)。
2、租金、服务费税率及价格:每月每平方米计租面积的含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见下表。双方确认,租金及物业服务费的适用税率分别为9%和6%,如将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适用税率做调整,则以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率为准。
3、支付方式:承租人应于本合同签署日后五日内支付合同定金100,000.00(壹拾万元),后续若出租方交付房屋,定金自动转化为首期租金。承租人应于免租期开始后五日内支付保证金以及“租赁期限”内第一季度“租金”和“服务费”(按合同条款中约定标准计算)。承租人保证在“移交日”之后的每个季度的第一天的当日或之前,无需任何通知,向出租人预先支付该个季度“租金”和“服务费”,并不得作任何扣减或抵销(但本合同明确规定可以或出租人明确同意的扣减或抵销的除外)。在“租赁期限”开始时的第一个季度或租赁终止时的最后一个季度中,对于承租人使用“房屋”不满一个月的,其“租金”和“服务费”应按比例结算,即用当月使用“房屋”的实际天数除以当月的日历天数再乘以该期间所适用的每月“租金”计得。其中,第一个月经结算后的“租金”和“服务费”与预付月“租金”和“服务费”的差额应在第二个月的“租金”和“服务费”中予以扣减。
(1)厂房租赁期限:壹拾年,暂定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34年4月24日止。(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房屋”租金:14元/㎡/月(含税),物业服务费:4元/㎡/月(含税))
(3)免租期(3个月):暂定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具体以实际交付之日起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5、保证金: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证金数额为:一个月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之和,即¥276,987.60元(贰拾柒万柒仟壹佰捌拾贰元整)(承租人应在免租期开始后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
(1)承租人没有支付本合同要求的任何一期的到期“租金”或任何其他到期款项,且逾期超过30日的;
(2)除非本合同另行允许,未经出租人事前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相关利益抵押、出质或另行处置;
鉴于公司拟出售金时印务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本次出租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波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就职成都高乐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9年11月入职公司,现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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