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项目实施、经营发展等情况,排查债务风险,清理规范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对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和功能进行重新定位。
(二)基础要求。按照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有关要求,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一)清理范围。纳入此次清理规范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和市本级政府及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水利建设投资公司等。
(二)清理内容。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发展状况(重点清理核实截至2014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做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现有资产的真实价值、投资和管理的建设项目情况、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等。
纳入清理规范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全面进行自查,核实认定公司名录、债权债务、资产,按照《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情况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市直和市辖各区(包括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下同)融资平台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清理核实自查报告及《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情况表》(附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会计报表)分别报市、区财政局。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本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资产、债务核实情况(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公司投资、管理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投资总额、投资完成额、投资评审及结算等情况),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和功能定位,政策建议及特殊事项的说明等。自查报告应由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财政局对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上报的情况做清理核实;市辖各区财政局对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上报的情况做清理核实。
市财政局在清理核实各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债务后,根据有关政策,结合融资平台项目建设、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提出整改规范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辖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所属融资平台公司的整改规范工作。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各抽调1人到市财政局集中办公。市辖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各融资平台公司要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融资平台公司清理和规范工作。
注:土地以实际成本计价,道路桥梁资产以工程决算计价,土地应按土地使用证附明细。
注:债务类型填列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负有救助责任或企业经营性债务等,举债方式填列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信托融资等。